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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14日 17:31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转发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有关通知,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努力培养“专业+外语”的复合型人才。现就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相关选派简章,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具体项目、申报条件、选派时间、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附件,按各项目要求打印提交相关书面申请材料及《天津外国语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审核意见表》(附件)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一般项目、硕博项目等大多数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拟申请项目简章,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结果公布日期和留学资格有效期之间。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受理机构应选择“天津外国语大学”,若无,选择“天津市教委”。网上填报完毕并提交后,申请人要根据不同项目要求下载打印有关材料,并由相应学院、部门或导师填写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送。项目有具体材料要求的以项目要求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宣传、推荐工作,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在校学生积极申报,引导申请人根据国家及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进行申报。

(二)积极申报“项目制”留学项目。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以“项目制”方式支持国家公派留学,部分“个人制”项目将不再执行。学校鼓励各单位紧密结合国家战略、教育强市建设、以及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依托学校优势特色,组织申报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

(三)指导申请人做好对外联系等申请准备工作。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须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赴国外学习,充分发挥国内导师在对外联系、制定学习计划方面的作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可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外方签署的现有可利用合作项目。

(四)做好相关审查审核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学历、职称、科研课题、成果、论文等)、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姓名拼音、邀请函学校和申报单位是否一致、计划留学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等)、个人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身心健康及政治素质等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符合要求。同时要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

(五)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在申请人获得录取资格后,应合理安排其学业,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组织行前集训,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方面的教育;派出后加强指导、联系和检查,协助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确保留学效益。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六)加强行前教育培训。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录取人员行前培训工作,组织人员参加线上或线下多种形式“平安留学”培训会,提升留学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心理调适能力等,帮助出国留学人员实现“平安留学”。

五、其他说明

(一)项目未开通网上申报时,申请人可提前在报名系统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保存。待项目开放时选择好留学项目相关信息即可提交。

(二)《天津外国语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审核意见表》

需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邮箱为:exchange@tjfsu.edu.cn


特别提醒:自行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上查看的项目,提交材料需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通知的截止时间至少提前10天且在系统关闭前至少提前2天将相关材料按项目受理权限交至学校国际合作与审核。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2-23285650

电子邮箱:exchange@tjfs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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